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6月1日起,新增平安银行旗下行E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行E通’”)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资料图)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平安银行“行E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1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4560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2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4561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3 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4352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4 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4353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5 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5586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6 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5587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7 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6318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8 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6319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9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6204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0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6205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1 东方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6323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2 东方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6324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3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9937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4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938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5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2506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6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507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7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4724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8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7811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19 东方创新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8045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20 东方创新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8046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21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7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22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318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23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060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24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C 009590 开户、申购、赎回、转换
备注:
1.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2.自2023年5月2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3.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行E通”
客服电话:0755-82243265
网址:https://cor.etbank.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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