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拟面向国内高校引进40名优秀人才,附职位表

来源:大河财立方 发布日期:2023-08-28 15:24:02

【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南阳市发布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资料图片)

此次招聘拟面向国内高校,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各20名。

其中,博士研究生拟引进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数字产业、电子信息、金融、经济管理、财务管理、文化旅游、电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党的建设、应用经济学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暂不确定工作单位,待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结合本人意向,统筹分配。

硕士研究生招聘职位,详见《2023年度南阳市引进优秀人才职位表》。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4日18:00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河南省南阳市引进优秀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在补助方面,公告称,2023年12月31日前在南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

聘任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经征求个人意见,符合相关条件、愿意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3年内可享受每月5000元补贴。

河南省南阳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强化南阳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人才支撑,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根据《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助力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宛发〔2021〕26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宛办〔2021〕32号),决定引进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及市管重要骨干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此次招聘拟面向国内高校,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各20名。

其中,博士研究生拟引进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数字产业、电子信息、金融、经济管理、财务管理、文化旅游、电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党的建设、应用经济学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暂不确定工作单位,待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结合本人意向,统筹分配。

硕士研究生招聘职位,详见《2023年度南阳市引进优秀人才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南阳市(含各县市区)所属行政、事业、企业在岗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南阳党建网和南阳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4日18:00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河南省南阳市引进优秀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职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士研究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

1.招聘硕士研究生的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招聘博士研究生的职位,采取考核招聘的形式进行。组成考核专家组,通过当面交流、沟通等方式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和思想品德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及时打印)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待遇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

1.博士研究生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成长、工作经历,以及专业、特长等,聘任到市管重要骨干企业或市直事业单位。

(1)聘任到市管重要骨干企业。聘用人员入职后,任市管重要骨干企业中层正职,是中共党员的,任命为企业党委委员,签订三年服务协议。期间,根据聘用人员学习、成长、工作经历,一般可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乡镇挂职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挂职期一年),聘期内任职时间计入其相应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

任职满三年(包括聘期和聘前已有任职年限)后经考核称职以上的,择优聘任为市管重要骨干企业副总经理。

(2)聘任到市直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一般可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乡镇挂职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任到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是中共党员的,任命为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在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工作满三年,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择优提任到六级管理岗(事业单位副处级)。

2.硕士研究生

聘任到市直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一般可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乡镇挂职副乡镇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择优聘任到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二)管理培养

引进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在南阳工作期间,经考核实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破格使用。

博士研究生在市管重要骨干企业副总经理和事业单位六级管理岗工作满两年后,表现优秀的,可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南阳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个人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调任到相应的公务员岗位。

硕士研究生在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工作满两年后,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及职数空缺情况,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提任七级管理岗或调任到相应的公务员岗位。

(三)工资待遇

聘任到市管重要骨干企业的博士研究生,聘任期间享受市管重要骨干企业副总经理级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市直事业单位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补贴。

(四)引进补助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南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

聘任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经征求个人意见,符合相关条件、愿意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3年内可享受每月5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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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377-6339930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77-63192359。

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责编:陶纪燕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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